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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不合不是分手理由 | 公司風波 | 苦瓜 | 朱古力 | FOB | IC | 朋友 |
Mar 05>Apr 05>May 05
hm....for those who don't know how to read chinese...sorry, I'm not planning to write the blog in english, well as least for now. Sorry sis but if you don't understand too bad...check back once a while, I'm sure I will have some english entry sooner or later.

<性格不合不是分手理由>

我係Forum睇到ga, 我覺得幾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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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陳百強有一首歌「等」

很喜歡入面的幾句:「莫道你在選擇人,人亦能選擇你,公平原沒半點偏心」。

選擇原來是一種高深學問!

要下決定也需要一種很大的勇氣,因為當選擇過後,接下來的不再是選擇,而是一份責任承擔。

可是,人的慾望係無止境的,即使手中有一物,卻仍渴望擁有更好的。

學習,工作,甚至愛情都是一樣的。透過「選擇」擁有一個好情人時,而發現另一個比情人更好的「選擇」時,自私之心便生起,之後又可能再一次去重新「選擇」過對本來的情人而言,這算是世上最不公平的事之一吧?

合則聚,不合則分,似乎是人們所認為的廿一世紀新世代戀愛模式。

因為性格不合而分手、離婚的人有很多,但這世界真的有這麼多「有眼無珠」的人去選擇與自己「性格不合」的人做情人嗎?

還是因為人們有太多選擇,才導致兩人分開。

因為有選擇,才會有貪新忘舊的情況出現,
因為有選擇,才會不珍惜身邊的人;
因為有選擇,才會沒有耐性;
因為有選擇,才會分手。

可以選擇拋棄這一位,可以選擇追求更好的一位,因為你知道你還可以選擇!

可是,有了另一半的人,是否應該放棄「選擇」這權利呢?

如果你已認定你的另一半是一位可以廝守終身的伴侶,那你為甚麼還需要「選擇」呢?

當你認定了一位伴侶,你就應該替自己刪去「選擇」這權利。

因為你知道你們會廝守一輩子,當發生問題時,你會想辦法解決,卻不會想辦法去選擇追求另一位,這是逃避問題,不是面對問題。

「性格不合」,是一個逃避問題的藉口,也是一個很常用的藉口。

怎樣才算「性格吻合」?

雙方有共同嗜好?共同興趣?還是有共同目標、共同想法?

人人的性格也是不同的,根本上就是因為「性格不合 」而令人一起的導致兩人分開的原因很多時都是因為溝通出現了問題。

每個人對溝通的定義、需要也不同。

有表面上的:你今天吃飯了沒有?
也有心靈上的:你是不開心吧?

只是一句簡單的問候,其實已經是溝通的橋樑了。

真正因為「性格不合」而分開的人其實只是很少數,若人人也是性格不合的,那為甚麼還有人可以廝守終老?

「愛」是化「不合」為「適合」的能量,只要你愛你的另一伴,還會有「性格不合」的情況出現嗎?

「選擇」,是多少人所嚮往的,但它也破壞了多少個幸福美滿的人生。

人人都懂得適時不再選擇的話,生活一定會更加美好,情侶們一定會更加恩愛!

March 2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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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風波>

究竟係我諗野太簡單定係其他人既想法太複雜呢?今朝公司上現左套六國大風相下午加演罵戰。Sigh....其實大家為左一D惘自猜測既小事攪到面紅耳熱,最慘係夾住中間果D,由其係已經夾左係我地同高層中間既上司,平時已經好忙難得放假都要返,真係左右做人難。我覺得一齊做野最緊要開心,平時工作壓力家庭壓力其他壓力已經夠煩點解唔可以開開心心呢?今次依件事令我更加明白「批評是沒有用的,因它使人增加一層防禦,而且竭力的替自己辯護。批評也是危險的,它會傷害了一個人的自尊,和自重的感覺,並激起他的反抗。」既意思。我希望依件事可以快D平息啦~


March 24,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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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瓜>

有人話,當你第一次食苦瓜真係好苦但回味番種味道其實幾甘香。但再食入口, 始終會猶疑但當回味佢的甘香又或者用另一種方法烹調可能你會愛上呢我就覺得無論搾汁定係炒苦瓜始終都係苦受過一次苦已經夠啦。我明白佢想講咩,但係我真係怕。

March 2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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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古力>

D人鍾意食朱古力,果D人腦裡面自然會對朱古力產生一種激素.無論果舊朱古力係甜係苦,甚至係爛。佢都會放入口裡食,不停食唔想停。感情都係一樣,無論佢係一個點樣o既人,你只要有果種激素,對佢有果種感覺,佢對妳幾差幾唔好,妳就控制唔到自己愛上佢。

March 2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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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

我都打左FOB依個籃球League有兩三年成班朋友打真係好開心,但係走下走下得幾個,真係慘。今個season一場都冇羸過,但係冇所謂,因為我盡曬力我從來都未試過咁落力打。 最後果場game打得幾好,但係個後果就係個膝頭兩個星期都重腫腫地行路痛痛地屈下都好似撕裂一樣。

March 22,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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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

唔經唔覺我係IC都做左五六年,我做咁耐比人話足咁耐。無論家人、親戚或者朋友個個都話我,唔明點解我明知冇糧出都做咁蠢。其實理由只有一個,就係因為一班朋友一齊返工好開心。由baldwin到溤帆至到jackie,後來既Amy同啊Gin個個玩得好開心。

Baldwin--我識左佢最耐(五年多),同佢打Winning Eleven5打到Winning Eleven7,NHL打左二三年。係公司打機左好多好多晚,有時打到兩三點真係打機打到傻。不過Baldwin做D廣告、website同雜誌真係好靚,都唔知點解佢可以有咁多鬼主意。

馮帆--佢其實都幾好人,個樣好似好惡, 但係...哈哈哈....佢Computer programingD野真係掂。

Jackie--逢星期三個頭就好似生意失敗咁,因為星期三加華報要趕稿,而老闆娘次次都好遲先fax D內容。所以佢個頭...我同佢打NHL多,check到天昏地暗check到電腦D players傻。

Amy--我地既開心果,對賭錢情有獨鍾,佢成日傻傻地笑料百出。一個饅頭笑話笑到我地捧腹大笑。我地之所以笑唔係因為個笑話好笑,只係我地唔明個笑話,但係佢可以笑足半個鍾。

Gin--原來我識左佢一年多D,我同佢發生左好多野。佢係一個好靜好乖好玩得又鐘意打機既女仔。

有一班咁好玩既朋友我又點捨得走呢?不過開心日子通常都會過去....依家各有各忙,我真係好懷念我地開心o既日子。

March 21,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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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

識我o既朋友都應該知我好少好少講一D關於我自己o既野。螞蟻曾經投訴過識左我咁耐都唔知我諗咩,女仔都唔聽我提過,懷疑我係唔係基。咁我當然唔係基啦~ 我係果D唔識表達自己同鍾意收收埋埋既人。我oo岩分手果幾日我起碼同過三四十個朋友傾計,果時我先發現我有咁多朋友,但係好多都唔知我拍拖。大家依然陪我同開解我,無論係識左十幾年既小學同學或者識左只有三四個月係朋友同事個個都好關心我。我真係十分十分感動,好多謝大家。

March 2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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